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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

市委组织部就佩戴党徽常态化提出要求

来源: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0日

  近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佩戴党徽常态化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市管各企事业单位中的党员实行工作日期间佩戴党员徽章上岗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规范佩戴党员徽章,党员个人要积极自觉佩戴,主动亮明党员身份。党员徽章应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中间醒目位置。党员徽章若与其他纪念徽章同时佩戴,应将党员徽章置于其他微章上方。通知明确,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第一责任人,要监督和检查党员干部按规定佩戴党员徽章情况;各基层党支部书记是督促和监督党员佩戴党员徽章的直接责任人,要对党员日常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进行检查、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