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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认真贯彻“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 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来源:洛阳党建网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30日

2021年开始,地方各级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20211月,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提出了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具体内容如下:

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严守换届纪律  营造良好风气

  ——致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广大党员干部
    按照中央、省委部署近期市、党委进行换届,这次换届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事关政治生态、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严要求自己、从严管理队伍、认真履职尽责,切实遵守换届纪律,切实为换届营造良好风气

一要认真学习换届政策规定。中央、省委、市委对这次换届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特别是针对换届纪律提出了严禁纪律要求,明确规定:严禁结党营私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说情打招呼严禁违规用人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干扰换届。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换届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辽宁拉票贿选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精神和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自觉做到入脑入心、深刻领会

   二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换届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绝不参与或组织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执行上级决定,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人和事认真组织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换届纪律要求,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业绩。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换届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上来,严格遵守纪律要求,确保换届圆满成功。通过换届,进一步统一认识、凝聚人心、提振士气、推动发展;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立足岗位,奋勇拼搏,勇于担当,全力以赴做好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洛阳市纪委监委            中共洛阳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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